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黑龙江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简介(黑龙江)
2005-12-05 08:25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简介
  黑龙江海林生态开发区是位于国家可发展试验区的海林市境内,由国家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2002年4月19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生态农业开发区。享有省级开发区和牡丹江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日前已通过国家开发区整顿验收。开发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用工业化的思维和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开发区总面积为11.9平方公里。规划为优良种苗供应园区、对俄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韩国工业园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林木工业园区。最终成为中国北药之城、韩俄精加工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
  2003年春,开发区建设全面启动,已完成征地3.6平方公里。投入资金1.36亿元,进行了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了“七通一平”。
  开发区遵循“招商、安商、富商”的招商理念。一是依托自然优势招商。开发区位于黑龙江省的东南部,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大通道中,距牡丹江市12公里,距哈尔滨市280公里,距牡丹江国际航空港20公里。绥满公路(绥芬河??满州里)、鹤大公路(鹤岗??大连)和滨绥铁路由境内穿过。距绥芬河对俄贸易口岸仅180公里。是黑龙江省东南部通向俄罗斯陆路口岸的必经之路。海林市又是朝鲜族同胞集中居住区,与韩国各届往来频繁。海林市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1.3%。具有丰富的林木、矿产、水能、山产品、北药、农副产品等资源。突出的自然优势为投资商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二是依赖优惠政策招商。在土地使用方面,不但做到方便快捷的办理各种手续,并视企业规模和效益,部分或全部返还土地出让金。在财税政策方面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在一定的年限内全部投入企业。在金融方面,在入区企业流动资金缺口需向银行贷款时,可提供不高于企业已缴纳土地出让金金额的贷款担保。对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对引进资金、项目和对增加企业效益的特殊贡献者给予高额奖励。优惠政策为投资商发展提供了极为宽松的环境。三是依靠诚信招商。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经济保障、政策保障、信用保障和人格保障。使投资商的利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诸多利好已经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已有十三家企业先后落户开发区。他们是:北京泛华建设集团、黑龙江雪都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五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康宝药业、黑龙江金鹅制药有限公司、牡丹江龙大有限公司、牡丹江商务彩印公司、牡丹江云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其中5家企业已经投产,预计年内产值达到7500万元、税收400万元。尤其是开发区管委会与北京泛华建设集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联合组建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公司。共同承担开发区建设。北京泛华集团是中国首家经体改委批准、由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全国性工程股份制公司。拥有建设部颁发的各类高等级资质证书,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广阔的融资渠道。与泛华集团的联合给开发区带来了新理念和新机制,使开发区建设步入快车道。
  根据规划,今后开发区以放大园区为主线,加快开发区环境建设步伐,打造海林深圳。结识大财团、引进大资金、促成大项目。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争取利用10年时间再造一个海林新城区。我们愿意与海内外有识之士携手发展,共享自然之美,同创事业辉煌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联系人:王寅卓 电话:0451-8264263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燕 电话:010-51651200-60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